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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转运营了还能进三包吗 加盟合同欺诈案例 徐某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

添加时间:2022年6月9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宋,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车子转运营了还能进三包吗

一、车子转运营了还能进三包吗

目前我国只对家用汽车实施三包服务,车辆由家用转运营的,车辆是不再享有三包服务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

第十条;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关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其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要求应当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销售日期;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应当明示的其他内容。

维修保养手册应当格式规范、内容实用。

随车提供工具、备件等物品的,应附有随车物品清单。

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我国只对家用汽车实施三包服务,车辆由家用转运营的,车辆是不再享有三包服务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加盟合同欺诈案例 徐某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丰民初字第15161号

原告徐某

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徐某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某委托代理人王*平,被告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杨-帆、赵*春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某诉称:2007年6月8日,被告公司注册成立,并自称是辉腾国际企业集团授权在中国及东南亚进行宣传推广和业务扩张的管理机构,开展特许经营活动。被告公司宣传与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并在**江电视台、**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商机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博大星恒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发布广告。因此,我于2007年9月到北京公司进行了考察,被告公司向我提供了由中国节能协会等多家单位向被告颁发的荣誉证书、检验报告等文件以及**江电视台、**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商机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博大星恒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发布广告。因此,我与被告于2007年9月16日签订了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分两次向被告支付了80000元,但被告对此并没有向我开具发票。合同签订后,被告多次违约。我经调查发现:1、被告不具有从事特许经营的资格;2、被告对所谓的**国际企业集团的注册时间、商业实力、进入中国时间、品牌、质量等作出虚假陈述,且被告的产品是三无产品,被告对我进行了欺诈。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我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撤销我与被告于2007年9月16日签订的合同;2、被告退还品牌代理费40000元、履约金40000元、进货款930.3元,合计80930.3元;3、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28306.8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某公司辩称:1、被告具备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资格;2、被告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会有证据证明;3、即便被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合同也不能撤销,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损害方才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欺诈应是在签订合同之前,但我们签订合同后发货,即便部分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也不能撤销合同;4、被告已经返还原告17013元的返利,履行了合同义务;5、被告在广告中不存在虚假宣传,即使广告中虚假宣传也不导致合同撤销,因为广告只是邀请,没有形成合同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广告虚假不等同于合同欺诈。综上,请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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