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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企业合并需要清算的情形

添加时间:2022年6月9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宋,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分立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公司分立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企业分立存在以下两种情况:A=A+B,A=B+C。

1)第一种情况比较容易区分,员工的劳动关系可由A公司自己承担。

2)第二种情况,原公司注销,不再存在。此时劳动关系由承继原公司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承继。如何区分在没有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债权债务继承、股份继承等多方面考量条件。

2、企业分立,由承继原单位权利、义务的新企业承继原属员工的劳动关系。但当分立企业间有明确约定时,可由约定的其中的一家新单位承接员工的劳动关系,同时就变更情况应及时告知员工,做好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企业合并需要清算的情形

很多人都知道经营不善会导致公司破产解散,但其实公司解散的情形不止于此,根据规定,公司解散一共有五种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法院解散。除了因为合并或分立解散的以外,公司解散都需要进行清算,但在某些情形下,合并重组公司还是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今天就主要为您介绍企业合并重组时需要清算的情形。

一、企业重组中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情形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企业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二、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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