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王禹开

15052132582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公司吸收合并应注意什么 正规公司合并申请书范本

添加时间:2021年7月12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宋,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吸收合并应注意什么

  公司吸收合并可不是小事,关系着两个公司的切实利益,公司吸收合并应注意什么吸收合并的操作方法、程序、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法律效果、公司合并无效之诉、不同种类公司之间合并的限制等均是公司合并中应注意的问题。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企业兼并的规范


  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1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一种方式。


  公司合并的方式


  公司合并可以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依据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同时,公司合并与不同于公司资产的收购。从法律性质上看,公司合并的本质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资产收购的性质是资产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公司合并也不同于公司股权收购。公司合并实质上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股权收购的本质是股权的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从本质上讲,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都是买卖行为,而非公司合并的本质---公司人格的合并。





正规公司合并申请书范本

  关于正规公司合并申请书,其实很多公司合并申请书都是不太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没有完全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因为缺乏专业律师的指导,就无法写出真正合法的正规公司合并申请书。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正规公司合并申请书范本。




  正规公司合并申请书范本一


  申请人: C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人:H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汪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申请设立M股份有限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与H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0月22日签订了合并合同,原公司撤销,设立M股份有限公司。


  现各方公司的股东大会均同意合并,债权、债务均已妥善处理。C公司资产总值80O0万元,负债总值 3000万元,资产净值5000万元;H公司资产总值5000万元,负债总值3000万元;资产净值2000万元;计划发行股票3000万元。原C 公司的股票均转为新股。


  同时合并各方已协商拟定了新的M公司章程。


  综合以上情况,合并各方已经办妥新设立M公司的有关手续,现就设立 M股份有限公司向你们提出申请,并对原C公司、H公司的撤销提出注销申请。


  请考虑我们的请求及时回复。


  此致


  XX市X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C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XX


  申请人:H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N:汪XX


  1992年11月5日


  抄送:市计经委,体改委。



联系电话:15052132582

全国服务热线

15052132582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