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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股份IPO过会 发审委关注多起未了结重大诉讼进展

添加时间:2018年5月8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证监会网站9月8日晚间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据悉,佛燃股份此次IPO保荐机构为银河证券。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9年初,佛燃股份就发布了拟IPO接受上市辅导的公告,但董事长三年内易人、股权转让存疑等一系列原因致其在2011年上发审会时遭到否决。

  公开资料显示,佛燃股份是一家从事城市燃气业务的公司,主营业务具体为天然气的销售及输配、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据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计划募集资金12亿元,投向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等三大工程。

  发审委会议对佛燃股份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

  第一,需说明上下游联动的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的具体内容,其与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管理的关系,并预测对公司未来毛利率趋势的影响。

  第二,佛燃股份需说明:结合与主要供应商所签订的“照付不议”长期合同约定,说明报告期内用气未达合同“照付不议”数量的具体情况,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公司2017年就报告期内的用气欠提量与上游供应商达成的“买方责任豁免”是否长期有效;公司与下游客户的供气合同的条款约定中,是否有将与上游供应商的“照付不议”的合同风险传导至下游客户的相关约定;如没有,公司将采取何种应对措施;截止目前佛山地区是否存在工业升级改造等相关政策导致公司下游工业客户及用气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相关经营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第三,佛燃股份需进一步说明时任佛山市国土规划局的财务人员陈淑贞持有众成股份: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佛山市燃气总公司购买产权的资格要求,是否符合佛山市燃气总公司员工购买企业产权的实施方案;是否需要有权部门的批准。

  第四,报告期内,佛燃股份存在多起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且涉诉金额较大:截至目前,是否还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项;上述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针对上述诉讼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相应措施;上述诉讼如果败诉,是否会对公司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诉讼是否属于“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二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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