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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有哪些影响

添加时间:2015年9月9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控股合并(acquisition of majority interest,简称acquisition)。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法律咨询: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有哪些影响
  律师回答: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两种形式的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不同。吸收合并将使得被合并公司的全部资产并入合并公司,被合并公司债权人赖以保障其利益的被合并公司的全部资产发生了转移,可能影响被合并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合并公司债权人而言,合并公司为合并支付对价,虽然合并公司的资产形态会发生一些变化,但合并公司的全部资产依然真实完整,合并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不大。新设合并将使得合并各方公司的全部资产并入新设公司,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赖以保障其利益的合并各方公司的全部资产发生了转移,可能影响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吸收合并对被合并公司债权人利益影响较大,新设合并对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利益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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