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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

添加时间:2015年9月7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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