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王禹开

15052132582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股份有限公司怎样合并

添加时间:2014年9月7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股份有限公司怎样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的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董事会拟订合并方案;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并公告;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合同;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事宜;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联系电话:15052132582

全国服务热线

15052132582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