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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与重组的区别 企业兼并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xjgsswls.com/

  王禹开,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禹开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吸收合并与重组的区别

吸收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被另一家企业吸收,兼并企业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目标企业则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而存在。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重组是一个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

对企业来说,通过对企业自身拥有的各种要素资源的再调整和再组合,提高企业自身的运行效率,同时还实现社会资源在不同企业间的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兼并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企业进行很多活动都是事先有法律法规进行了规定的,这样才不至于让企业的行为损害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关于企业进行兼并活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中也是有规定的,那么你知道企业兼并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哪些吗为您详细介绍。

一、企业兼并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3、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4、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5、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7、外管局106号文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二、企业兼并的方式有哪些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关于企业进行兼并的问题,在我国很多法律法规当中都有规定。详细的内容,各位可以参考上文进行具体了解。同时还带来了关于企业兼并主要方式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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